Heritage GOLD古民居建筑区分所有权人使用规约

Heritage GOLD古民居
建筑区分所有权人使用规约

第1条(目的与定义)

本条款规定了在由Sun Sun House株式会社(以下简称“S公司”)企划及管理的古民家再生项目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中,取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人或个人(以下简称“A公司”)的权利与义务。

本项目由以下三方结构构成。

  1. S公司(管理公司・土地所有者):负责土地所有以及物业整体的管理、维护和权利管理。
  2. C公司(运营公司):整体承租建筑物,将其作为住宿设施进行运营,并实施翻新改造。
  3. A公司:取得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,并享有租金收益权及住宿使用权。

此外,本项目基于实物不动产买卖交易及租赁合同,并不属于《金融商品交易法》项下的金融商品。

第2条(所有权及收益权)

A公司基于其取得的区分所有权,享有以下权利。

  1. 租金收益权:基于与C公司签订的建筑物租赁合同,收取租金收益的权利。
  2. 住宿使用权:根据本项目,在另行规定的条件下使用住宿设施的权利。
  3. 转让权:将区分所有权出售给第三方的权利。但出售时的中介由S公司专属负责。
    此外,该权利还受运营公司优先收购权的约束。

第3条(租赁相关合同的签订)

A公司在本项目运营过程中,应签订并遵守以下合同。

  1. 土地使用承诺合同:关于建筑物存续所必需的土地使用权,A公司应与土地所有者S公司另行签订“土地使用承诺合同”。
  2. 建筑物租赁合同:A公司应就其所拥有的建筑物部分与运营公司C公司签订“建筑物租赁合同”,并将该建筑物的运营全权委托给C公司。

第4条(管理、费用承担及委托)

  1. A公司应将建筑物的管理业务委托给S公司。
  2. 管理内容包括以下事项。
    - 建筑物维护管理
    - 修缮、清洁及保养
    - 权利管理及登记管理
  3. A公司应承担以下费用。
    - 年度管理费:33,000日元(含税)

第5条(优先收购权)

  1. 本项目设有由运营公司享有的优先收购权。
  2. 经过10年后,C公司有权按照市场价格优先收购。
  3. 收购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,并非本金保证。
  4. 此外,S公司的回购将以下列参考标准实施。
经过年数 回购参考标准
第1年 10%
第2年 20%
第3年 30%
第4年 40%
第5年 50%
第6年 60%
第7年 70%
第8年 80%
第9年 90%
第10年 100%

※上述内容仅为参考标准,并不保证实际回购价格。

第6条(税务处理)

  1. 本物业作为二手木造建筑处理,耐用年限为4年。
  2. A公司可通过折旧进行损金计入。
  3. 税务处理由各A公司自行负责。

第7条(破产隔离及事业持续)

  1. 如C公司无法继续运营,S公司应选定新的运营公司并继续本项目。
  2. 如S公司无法继续履行业务,A公司应经协商后选定新的管理公司。
  3. 如A公司解散或清算,原则上相关权利将无偿转让给S公司。

第8条(禁止事项)

A公司不得进行以下行为。

  1. 违反法律法规的使用行为
  2. 损害设施价值的行为
  3. 未经S公司或C公司同意而进行的营业性使用

第9条(免责声明)

  1. 租金、出售价格等将因市场环境而发生变动。
  2. 本项目不提供本金保证或收益率保证。

第10条(管辖)

因本条款引起的任何争议,以东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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